|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竞赛规程 > 象棋 > 文章

2019年全国大学生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 小 + 大

一、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象棋协会
三、执行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
四、支持单位
上海地产馨逸置业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
2019年8月21日—23日
六、比赛地点
上海棋院(上海市南京西路595号201室比赛大厅)
七、竞赛项目
个人赛和团体赛
八、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
2.比赛分男子组、女子组,具体分组和轮次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3.比赛根据个人名次计算团体成绩。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赛分别录取男子组、女子组前八名。
(二)团体录取金奖(参赛队的20%)银奖(参赛队的 30%)铜奖(参赛队的 50%)。
(三)个人赛及团体赛前八名分别颁发成绩证书。
(四)团体名次计算方法:
1.按同队男子组2人、女子组1人(不含留学生组)的最好个人名次分累加计算,少者列前;若积分相等,则依次比较个人最好名次。
2.参赛3人及以上,但不符合男子组2人、女子组1人的条件来计算团体成绩的队伍,按3人最好成绩,在九条(四)1条款之后排名。
3.如参赛人数不足三人,不计团体名次。
(五)可根据中国象棋协会颁布的《中国象棋协会棋手等级管理办法》申请相应等级称号。
(六)为促进项目发展,本届比赛允许参赛队邀请本校留学生参赛。
十、参赛单位:
全国各普通高等院校均可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十一、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
3.思想进步、文化课考核合格、遵守运动员守则、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者。
4.受邀参赛留学生运动员须具有所代表学校学籍,报名时须在在报名表中注明,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籍证明材料。
十二、注册办法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以学生所在学校为单位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中进行网上注册。
2.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的学校管理员需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进行运动员和教练员网上注册。(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的“系统使用者必看”和“IE浏览器调整”中的相关规定。
3.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教练员信息、运动员信息、上传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学生证(电子版)、第二代身份证件(电子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照片需根据网站要求调整尺寸大小)等有关材料。
4.联系方式: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注册工作联系人:孙变丽,李阳,联系电话:010-66093753,010-66093749(周一至周五9:00—16:30)。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办法
1.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一人,男女运动员(含受邀留学生)合计不超过6 人。
2.下载填写并打印报名表(见附件)及学信网学籍证明,于2019年8月1日前以邮件形式发至:中国象棋协会,联系电话:010-87559139,邮箱 zgxqxh@163.com。
3.报名公示将于2019年8月2日在中国学生体育网、中国智力运动网发布,请注意查询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二)报到
1.报到时间:2019年8月21日 17:00 前。
2.报到地点:上海棋院(上海市南京西路 595 号201室比赛大厅)。
3.报到时参赛队需携带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及《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2)。参赛人员须交验身份证、学信网学籍证明原件。
4.各参赛队报到前须为全体人员办理阶段性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未办理者,不能参赛。
十四、竞赛经费
1.报到时,每名参赛棋手缴纳 80元参赛费(含赛期 2 日午餐)。
2.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竞赛、宣传、场地、器材等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赛事主办单位。
 
附件:

(中国象棋协会)

上一篇:2019年全国象棋男子甲级联赛预选赛竞赛规程

下一篇:2019年全国象棋少年锦标赛竞赛规程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广东省象棋协会版权所有 QQ:568436670  |  地址:广州市二沙岛大通路28号广东棋队  |  电话:020-87006429  |